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8次会议通过 2003年9月5日施行 第一条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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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